2010年3月2日 星期二

租車做抵押“借”走300萬

苦於無錢周轉生意,三鄉鎮一二手車行老闆用租來的汽車抵押給車行借款300餘萬元,做生意賠光後立即消失,9月17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警方追回涉案車輛10輛。

本報訊(記者陳崢通訊員楊路平)苦於無錢周轉生意,三鄉鎮一二手車行老闆用租來的汽車抵押給車行借款300餘萬元,做生意賠光後立即消失,9月17日,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警方追回涉案車輛10輛。

8月11日晚19時許,三鄉分局陸續接到群眾報案稱,位於中山市三鄉鎮平南村的某車行涉嫌詐騙,據了解,該車行老闆阿領的堂弟王某(男,25歲,福建仙遊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案發後,王某已逃離三鄉。

9月14日,三鄉警方初步確定王某逃竄至福建省泉州市附近藏匿。分局立即成立追捕小組趕赴泉州市,9月17日晚上20時許,王某在泉州市晉江縣英林鎮鎮政府附近的一幢出租房被預伏在此的追捕小組成員一舉抓獲,並繳獲犯罪嫌疑人用贓款購買的皇冠3.0小汽車一輛。

據介紹,由於急需生意周轉資金,自2009年1月以來,王某以個人名義通過與他人簽訂汽車租賃合同的方式取得汽車租賃權,接著又將租賃所得汽車抵押給中山市三鄉鎮鐵馬車行及珠海市的車行並騙取抵押款。經初步統計,其詐騙總金額逾300萬元。

三鄉警方受理了十五名受害群眾的報案,同時,及時追回涉案車輛10輛。

據王某交待:以前做二手車交易,因為資金不足,就向家人和親戚借債,每月支付4到5分的利息。由於生意不好,借的錢越來越多而無法償還,後來,把租來的車拿到二手車行作抵押借款,本想著有了資金做生意賺錢就再把車贖回來。但生意難做,越陷越深,到最後,無力支付汽車租金、利息和本金,只得逃跑。

據悉,受害的包括中山市三鄉鎮鐵馬車行和珠海市幾家車行,初步估計其損失已達300多萬元。

 行騙手法

 憑藉以往信譽“空手套白狼”

王某曾經做過二手車生意,在中山、珠海等客戶群中建立了良好的信用(比如按時還款、交車,各種款項如期付清等,不拖不欠)。王某憑藉著這個信用從今年一月份開始,以每月3500至5000元(有的甚至達到8000元)的租金承租一些客戶的汽車,然後將租來的汽車以幾萬元不等的價錢抵押給中山和珠海的二手車行,並簽訂抵押的“欠據”。欠據上說:王偉向車行借款,並以租來的車作抵押,如果到期不能還款將該車贖回的話,便把抵押的車轉讓給車行,車行對該車具有完全的處置權。由於王某在以前

租車重點與建議

1.保險內容 (除了考量價格,安全保險也很重要,務必仔細確認):大部份可能包含有車損險,若有意外發生時,可減少您的賠償責任。您若要享有更自在的租車經驗,可再加買超值型的保險,可使您在意外損害中的責任減少到最低。

2.選擇安全裝備齊全的租車公司:走長途或夜路甚至是山路安全裝備是平安出遊的保證,備胎、千斤頂、故障標誌牌、反光背心、手電筒、備用冷卻水、雨傘、雨衣是不能少的。

3.租車價格 (這當然是最重要的,但每家公司報價的不同,往往是內含服務品質的不同,可多做詢問與比較,盡量提前到租車公司看車、試車):仔細瞭解租車詳細內容,車租是否包括任何的保險、稅、道路救援及其他服務專案。例如:有無哩程限制、車子損害險、竊盜險。在租車時需確認價格內容與付費問題。

4.使用車型:經濟或豪華型、小、中、大型、客、貨、休旅車、適用的人數,您應可依自己的需求詢問,選擇最適合的車型。通常可以根據出遊的目的地和路途遠近來選車。

5.取車與還車 (使用時間與還車時間,此時應該再次確認,並詢問駕駛或使用注意事項﹚:是否有第二位以上駕駛人,需再三確認租車契約內容無誤後再簽名確認。若有二個以上開車人,請告知辦理購買保險為佳。為防止有事不能及時還車,應認真瞭解續租規定和租賃超時的計費規定,以免事後與租車公司之間發生異議。

6.車子的牌照,它的牌照是不是「兩個英文字母重覆」的車牌 (如:AA-5168、5168-BB等):如果不是,表示這是一般的自用車牌,依法是不能作為租賃車使用的。如果被查獲的話,店家可能會有非法營業、逃漏稅…等,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雖然租自用車通常比較便宜,但是即使你加買了保險,當發生意外時,保險公司還是有很大的可能性會用「駕駛人非被保險人 (或列名被保險人 or 附加被保險人) 的理由拒賠。這時你要負擔的賠償責任及金額可能會非常高喔!(租賃車的車牌一定是「兩個英文字母重覆」的)。

租車建議注意事項與須知

旅遊是生活中的一部份。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旅者為求旅遊品質的精緻化、舒適性、自在感和機動性,紛紛採租車旅遊的方式,以達到完全休閒滿足、盡興便捷、省時舒適的旅遊目的。

旅遊租車租金的多寡與車齡和車款有關。車齡越老、車款越久的相對租金折扣空間較大。時間的話,一般租車公司一天都以24小時來計算,超時部份以租金十分之一計,超時六小時以一天計費。另外租車時,較有規模的租車公司是不需簽立本票或押任何物品,只需提供證件讓租車行影印、辦理租車手續即可。其實租車公司就有提供全險加保服務,租車公司所提供的全險包含車體損失險、竊盜險、第三責任險、乘客責任險,都還滿完整的,所以不需額外去找。

租車注意事項:

1.租車計時方式以取車時間為準,24小時算一天。
2.大部份地區租車者年齡限制在25歲以上,租車者需同時攜帶台灣駕照,才可取車。
3.若有小孩同行需要嬰孩座椅,或是需要腳踏車裝置架,衛星導航系統等特殊設備,在訂車時即需告知。
4.租車的費率並不是固定的,因旅遊地的淡季、旺季,或因旅遊點有大型展覽、會議等市場因素,供需狀況變化使租車費率有所調整。
5.當您赴車場取車後,應先了解車子的性能和操作狀況,以及車輛所使用的油種(汽油?柴油?),若有任何疑問可向現場服務人員詢問清楚後,再安全上路。

<行前計劃>
準備地圖
旅遊點氣候
旅遊地之交通規則
評估自己旅遊的需求
享有快又好的租車服務

<預訂租車>
使用車型
保險內容
確認租車價格
衛星導航系統

<取車>
是否有第二位以上駕駛人及抵達目的地是否立刻取車
開車上路前
詳細了解車況及各項操作方式及確認道路緊急救援聯絡方式

由公司租車錢從薪水扣公司掩護員工逃稅

日期:2009-11-21
媒體:聯合報
記者:王文玲、陸倩瑤
標題:由公司租車錢從薪水扣公司掩護員工逃稅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現,有不少公司行號以「先租後買」方式,幫高薪員工租車,以薪水給付租車費用,讓員工薪資所得降低、少繳所得稅;但法院提醒,「假租車、真逃稅」已觸法。

永達保險經紀人公司四名高級業務主管,年薪從一百六十八萬元到三百廿九萬元不等,以這種「假租車、真逃稅」手法短報薪資所得,被要求補稅、罰鍰七萬元到十五萬餘元不等;四人提起行政訴訟,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永達保險副總陳慶鴻昨天指出,根據公司內規,職級副總以上與區經理以上的業務人員,享有「配車」福利,這並不是協助員工短報薪資、逃漏稅的手法;本案的租車費用不是以四名主管的薪水給付,永達保險也沒有協助員工逃漏稅。

陳慶鴻說,檢調曾調查此事,已處分不起訴;但國稅局仍認定這四名主管逃漏稅,司法和行政機關的認知真的「差很大」。

九十四年間,永達保險分別與格上、和車、台壽保、合相四家公司簽約,承租凌志、寶馬等高檔轎車,由吳姓、陳姓、田姓、林姓主管付了一到兩年的租金,再買下,四人以扣除租金的薪水列報所得,減付當年的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認為,永達保險公司讓符合一定資格且要買車的員工去找租車公司,由公司出面簽約租車,實際上,簽約保證金由員工繳納,每月的租車費用也從員工薪水扣付,等到租約期滿後,員工可直接取得車子的所有權。

據指出,永達保險以租車人名義,將車輛租金列為營業費用,這四名主管的薪水扣除租車費用後,則可以適用較低級距的稅率來逃漏所得稅。經過計算,四人分別應補稅罰鍰六萬八千多元到十五萬三千餘元不等。

四人分別提起行政訴訟,全部敗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如果永達公司是實際承租人,何需扣付員工的薪水?顯然公司出面簽約,只是為了掩蓋員工是承租人,將員工薪水轉變為車子租金的事實。